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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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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人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因工作需要,我校委托北方测评(天津)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非人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1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学院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高等职业教育。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非人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10人,报考岗位01、02的考生,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报考岗位03-岗位08的考生,由天津市起跑线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非人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除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等条件外,应聘人员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普通话标准,为人师表,形象气质佳;

7. 应聘人员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对于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认证报告材料的,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8. 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97年6月12日及以后;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92年6月12日及以后;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7年6月12日及以后;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2年6月12日及以后;

9.岗位要求是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23年当年毕业(含2021年、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1.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 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自 2023年6月9日起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个工作日。请考生自行持续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https:// www.suoyuan.com.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面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 9:00至2023年6月19日 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至2023年6月20日 17:00

考生可在报名提交资格初审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笔试环节。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同时,须上传本人高等教育阶段已取得的各层级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高等教育阶段已取得的各层级学历、学位的认证材料电子扫描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由所在学校(院系)开具的在校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政治面目、生源地、就读专业以及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等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影响,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缴费成功后,不能再次更改报名岗位或退费,请慎重报名。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3:1,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3年6月26日 9:00-16:00。

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报名费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报名费为45元/人/科。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3年6月20日9:00-11:00,14:00-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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